我想我們這邊在法規上,尤其是法律上,剛剛提到我們有一些比較創新或者是社會創新的工作,忽然之間科學工業園區就過來了,不過即使是科學園區的這一件事,其實我們在政策方向也在調整,因為如果本來去看條例的話,是叫做「科學工業園區」,意思是如果去做服務業,或是做這些六級農業創新,其實不一定有本來科學工業的「工業」二字,很難扣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