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看到的有幾個名詞是「案件受理」、「案件管理」,這兩個看起來是很接近的事。「蒐證」、「調查」、「稽查」,看起來也是很接近的文字。是不是可以兩個部會一起把大家公認正確的文字及流程一起做處理,然後我們再把每一個人覺得那階段是誰的責任寫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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