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考原則當中,今年有一些新發明,像「跨部會KPI」,或是「Join」平台的「多主責處理原則」等等,大概都是在現有榖倉效應底下,試著找一些跨機關的方法去做,我想在運行準則13的時候也必然會碰到這個情況,謝謝老師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