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以準則第13條是寫「機關宜採用合宜之衡量指標評估服務績效」,政府單位最有趣的是,跨機關的績效到底是哪一個單位,而這個準則當中,國發會如果在做輔導的時候,這部分其實會相對困難,這也可以拿回來做回饋,有一點像國發會做「Join」平台的時候,那一個是主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