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一開始進入臺灣的時候,它是使用合法的租賃R牌車,只進行載客的服務,而且這一些租賃車隊收取的是比計程車多的錢,通常是跑機場來載客,這一個行為其實交通部沒有認定是非法的,本來是一個合法的活動,但是這個原因是什麼?因為所有參加的這一些車子、車行、進行的活動,當時都是認定為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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