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我也有參加Uber會議,究竟現在的模式是合法的產值或者是搶走了?我覺得這一件事或許我們都要再確定一下。

總歸來講,我的立場是支持開放,也就是當非法的人越來越多,就代表那一部分的法規有調適的空間,我的看法是在某些基於個人意志選擇的部分,其實我們可以明確告知有什麼風險的情況下讓他選擇,今天我們開車去一個停車場,我們都知道東西丟了,停車場不負責,因此真的有一個房客,你租這一間房子,你出事,我們不負責,他仍然願意租,我相信他是可以承擔這個風險的;但是,公共的安全是不可以被犧牲,這是我認為法規調適最重要的底限,所以我希望Airbnb一個問題,我們剛剛聽來聽去都是房東與房客的保險,Airbnb有沒有想過,如果這個出租行為造成鄰房的損傷,有沒有保險可以賠?

最後一點,有關稅收的部分,我想剛剛已經有很多的討論,我提供一個意見。其實Airbnb可以避開很多稅收的話,其實我們在法規的部分必須很小心,讓他成為不能避稅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