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詢問一下,現在在討論的是第95頁之後全部的資料,就相關的局處所建議到的不管是自行追蹤或者是解除列管的部分嗎?如果是的話,有一些可能不只是解除追蹤或者是我們可以來更新,比如請大家翻閱到第96頁,針對學生權利的部分,我想要直接討論,我不認為這一案是可以自行追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