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講一下網路的特質好了,網路的特質是冪次定律(power law)。什麼是「冪次定律」?可能有10%的營運商,像剛剛提到的Google或者是FB,會把大家90%的時間佔有進去,但是其實在power law的尾端,90%的營運商,事實上10%的人是分散在非常非常多的分眾裡面,我們從網路社會的角度來看,這兩個是同時存在,既不會因為這10%太強,導致90%的其他小眾或者是分眾的東西難以存在或者是無法興起,反過來講也不會因為這一些分眾的存在,所以讓這一些大的連接點一下子喪失主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