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說的事是,這個例子很好的是,因為財政部當時這個案子進入協作之前,財政部內或者是院內早就拍板定案了,沒有什麼好爭議的,不需要再協作。但開完會後,但是部長非常敞開心胸,財政部發現原來大部分民眾都不能理解為何要這樣做,因此就慢個半年,多一些公聽會、說明會,讓民眾儘量瞭解這一個案子是為了租稅公平、不是為了欺負小老百姓,媒體上的發酵跟民眾抱怨的聲音就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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