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者實際上認為並不是反對這一個案子,而是說政府已經規定了,通過「硬性連結」也同意,生效日由行政院訂之,行政院是不是可以善用行政院訂之的日期跟國際做經貿相關的交換,我認為是滿理性的提議與建議。但是因為我們對於協調一直沒有辦法協調到主責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