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理念很接近,我們可以再形塑一下,想請教一下政委,我們有碰到一個問題,處理的手法還沒有想清楚,如果現在也開放廠商(新創)自主維運的話,未來機制上怎麼設計比較容易認定哪個是比較代表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