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們是用最熱的這一個來處理,但是這裡面也是有一點技巧,就是我們不會把爭議最大的先處理,我們會先把有爭議,但是爭點比較小,利關係人可能只有三分先處理,先讓大家看到這一個模式是能夠處理的,然後再把利益關係人四方、五方、六方慢慢納進來。像今天在場的人都聚焦在同一個東西上,可是當多方利益關係人出現的時候,大部分的利益關係人會希望不管今天正在談什麼題目,把它拉向他真的想要討論的那一個題目,而那一個題目跟這一個的關係可能非常薄弱,我們為了因應這樣子的情況,我們一開始會覺得越具體越好,但是這個具體仍然必須是有爭點的,如果很具體而沒有爭點,我想就不用討論,那個就直接是法規作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