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得否將開設電競類課程視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之「校訂課程」,回復說明如下:
(一) 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規劃之相關規定,各校於發展學校校訂課程時,應以所屬群科部定必修科目之基礎上,開發相關特色課程,並經各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討論通過後,納入總體課程計畫,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故各校均可依上開規定,考量發展願景、產業概況、師資人力及學生與家長之期待等因素,開設所需之課程。
(二)各校於發展特色課程時,可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發展務實致用特色課程實施要點」向本署申請補助,依據前開要點期程,本署訂於每年9月30日前召開北、中、南3場次之申辦說明會,供欲申請之學校了解本計畫。另於辦理特色課程時,亦可搭配均質化、優質化或其他競爭型計畫進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