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刻意不作新聞處理,因為這個議題我們不認為鞭刑在國內是可以實施,因此刻意避開,媒體想當然會很關心,最後我們要怎麼新聞處理,是看長官的狀況來作處理,所以我建議相關議題發佈新聞稿的部分是不是不要那麼硬,建議實施要點規定用「得」而不必用「應」,給相關部會在新關處理上有更多的彈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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