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自己在討論這一些的過程中,我們是在走不一樣的路,因此在過程中,我相信這一些的情況下,很想說裡面所設計的東西,是否可以成為公部門當中,用行政命令或者是行政規範稍微框住,但又不會變成是很苛刻條件的情況,我想這個是雙贏、三贏,在社會上才可以做出一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