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歷太多了,有一些情況就是用理事長先成立社會企業,當中發生理事長沒有選上,結果理事長就說:「這個是我的財產、並不是協會的。」又或者是理事長下一代繼承之後就說:「這個是老爸傳下來,並不是NPO組織。」像這樣的情況都常常發生,第27條反而變成是一種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