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個選擇,也就是我們在立法院有跟委員討論過的,就是考量政府駐外人員、遠洋漁船船員有特殊性,我們就保留他們可以辦理停保。那可以解決了駐外人員跟遠洋漁船船員的問題,但是前面提到的其他問題還是繼續存在,這個是部裡面思考的處理方式與可能遭遇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