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會設計出這一個制度是權利義務對等思考之下所設計出來的,我們考量的是,民眾在國外,健保醫療特約的醫療院所都只有在臺、澎、金、馬,在國外任何地方,基本上健保是沒有任何特約的醫療院所,所以在國外就算有持續繳納保險費,也沒有辦法獲得國內醫療資源的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