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沙箱這一件事不是所有的臺灣人知道的概念,其實知道的人本來就知道有這一件事,會需要更多的能見度,也許公司法的討論過程當中,就把這個東西的能見度一起提高,或者是我們一開始先從金融業試試看,比較有趣的案子出來了,再看別的業別,也就是這一個東西並不是在圖利特定業者,而是讓政府跟下一波未來中間有一個接軌、串聯的方法,我覺得這個概念還是要更多人聽到、知道,才有可能變成接下來施政的重點,不然會變成很像是束之高閣的東西。像英國跟新加坡也許真的某個業別申請完幾次之後,也會變成要束之高閣的東西,這不是所有的人都看好。我們要推廣這一個概念,並不是特定的支付或者是借貸這一種服務的話,我覺得這個概念要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