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執行國家攝影文化中心建置計畫的台博館,所策劃出版的台灣攝影家系列叢書,我在書籍的版權頁上,看不見印刷廠商的資訊,只有得標廠商。而這家廠商,實際上很大一部分的業務是在經營旅遊業,訂機票飯店、安排出團行程。我感覺他們並不是真的有心要做出版這一件事,這個是政府標案,他們可以賺錢,我不想批評個案,但這是我希望不要一再發生。能否改善制度,讓有專業、有熱情的廠商來領標、比稿、公平而良性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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