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都是十天,逐字稿公開也是十天,來這邊的是處長們、副處長們或者是科長們,是可以決定的人,與回去後做的實際決定,是會有落差的,也許回去後承辦告訴他不可行,覺得這個風險比較高的情況下才會說帶回去,但是其實這個承辦在忙別的業務,除非壓下來說這個是最優先事項說要做,不然忙到一個段落才把資料給這個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