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芳睿建議的方式,看到我們分了好幾種不同的身分,有一桌是分別處理,好比外交官、僑胞、留學生,一桌是處理臺商、企業駐外人員、僑胞等等,各位覺得這一個樣態可以決定是不是可以停保,如果要停保的話,我們政府有沒有辦法給他相應的資源或者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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