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收斂一下,我剛剛覺得不管是採取公司型態,然後往社會使命或者是NPO往營運,又或者是新創、初創本來就要做社企,他們會合的點是二、三十年前是叫做團結經濟或者是合作經濟的地方,所以合作社是唯一一個不需要特別調整組織就可以達成廣義的組織形態,這個是最核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