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課審會時,雖然沒有這樣的紀錄原則,但後來也「被」公開了。

現在有心要取得任何資訊,都有人可以取得啊,你搜尋一下,都找出來了。

這個時代,每個人有反對者也有支持者,像柯院長的支持者可能也很多。

柯院長提到,有些委員要站在協會立場說話,既是個人又代表團體,這確實是困難的。

這個精神的宣示,如果在條文寫清楚,讓委員們都瞭解自己的權利和責任,我想會有不太一樣的作用。

對於「公開」,我們四、五年級世代可能覺得痛苦、不安全,但這也是要適應、要學習的。

因為課綱有公眾性,必須要在社會、文化、政治的架構下做出來。

有清楚的規範和原則,對我來說,是比之前更有正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