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媒體對於這一類的法律用語不熟,像上次開完會之後就寫一個「登島費」等於是觀光保育費,本局跟媒體解釋清楚不是全區收費,後來還發了一個澄清稿。像這種連記者都不清楚,民眾更不瞭解這種事,他們常常以訛傳訛解讀,因此建議先不要放這段文字。至於後續是否收取觀光保育費的部分,也就是107年以後才會辦理評估,這個部分對民眾來講的接受性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