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國家公園法在國家公園領域內,有另外訂定保護管制利用原則去規範國家公園內有關捕捉魚類或是其他相關採捕的規定,國家公園裡面有關於採捕魚類的管制有必要調整的話,應該透過國家公園法的相關規定或是去調整管制原則,而不是另外引用漁業法或是其他的法規命令來代替國家公園的法令,這樣會造成法規競合,而且有疊床架屋的嫌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