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8月3日課發會第6次會議紀錄及辦理情形:

案由一: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活課程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有關「陸、實施要點」,同意各領綱小組規劃師資授課等適任原則,但建議敍寫大方向、重要有關聯的配套措施,至於執行細節或技術性問題,則交由執行單位規範,以保留實施的彈性。

二、建議通案檢討領綱的前瞻性與未來性,請考量10年後學生跟隨國際變遷趨勢的競爭力,研修之領綱應能與時俱進。

三、同意生活課程領綱草案,俟研修完畢後擇期再議。

四、有關生活課程領域課程綱要,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大方向規劃為統整課程正確,領域內除應統整各科,亦須往上銜接各領域,目前從基本理念看不到未來,建議要與相關領域溝通協調。

(二)同意「學習表現」形式上保留彈性,但實質上應要蘊含其學習內容,若領綱過於彈性,擔心未來使用者會因為彈性而疏漏應該教導的內容。

(三)有關師資培訓配套,同意可於「陸、實施要點」列出規劃,但整體仍由教育行政機關統籌執行。

(四)現場教學規模因應少子化而持續萎縮,在減量的前提下,建議研修仍應保留品質,將研修之課綱品質提升,引導教育部投注資源於教師增能上。

(五)課程目標無法看出是統整性的目標,另學習內容有些太細節,建議重新檢視研修統整,相關意見如下:

(六)關鍵生活能力非常理想,但請務實考量並嚴謹檢視、對應延伸出來的學習表現和學習指標,是否符合一二年級孩童身心發展及此階段年齡、階段能力的生活表現。(例如:「對訊息做適切的處理」、「提升經營生活的能力」語句的適切性)。

(七)建議維持原架構,再敘寫清楚學習內容的「內容選擇原則」,讓出版社和教師自編教材時,有原則性的配套措施可以參照。

(八)建議至少有幾位委員參與生活領綱研修大會,協助調整用字遣詞不周延之處,並繼續與跨群組討論。

五、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三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案由二: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領域(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同意藝術領綱草案,在參酌委員意見研修後,於104年8月上網公告,並於9月舉行公聽會。

二、有關藝術領域課程綱要,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依總綱時數劃分分工研發領綱,藝術領域第一學習階段應送交生活課程統合,請刪除藝術領域草案(第二版)「附錄二:第一學習階段」。

(二)附錄二第一學習階段的學習重點,是否已融入生活課程,建議與生活領綱研修小組協調並取得共識。

(三)星號

(四)建議於課程目標的實踐一項中納入:「培養、體驗藝術學習的喜悅,並促進美善生活」此段文字,因為學生要喜歡才會主動參與。

(五)建議技職草案第298、299頁,在實踐裡加上「體驗音樂學習的喜悅」,以及M-V-3也可以加上「喜悅、快樂」字詞。

(六)學習重點p.9.10.12.13中,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均採一對一的對應,於平面媒材的撰寫看似正確,但於實際學習與教學面來看,一對一的對應概念太過狹隘,說服力較為薄弱,建議可拿掉分隔線,並考量採取一對多的概念(例如媒材可能涉及技術、情意)。

(七)建議使用「主要對應」的概念,而不使用「唯一(一對一)」的對應方式。

(八)視A-Ⅳ-2傳統藝術,只需理解多元文化,不見「藝術、技術」的撰寫,請思量是否太過狹隘。

(九)研修說明第11頁「表7」,藝術領域從第二階段開始,應刪除「第一學習階段」。

(十)建議「第二至第五學習階段」作適度的區隔。「第二至第五學習階段」關鍵內涵均相同,建議將具備的基礎能力做循序的安排,適度區隔,較符合學習實況。(例如:第二學習階段以欣賞、探究為主,之後再強調創作、展現)。

(十一)研修說明p.11「表7」不宜出現,建議直接以文字敘寫。p.12表格空白格太多,建議以橫線或其他格式取代。

(十二)建議考量族群多元,目前僅納入「原住民族」,建議「客家、新住民」等均需納入課綱。(例如:p.13視A-Ⅳ-3有「原住民族藝術」、美E-V-4有「社群藝術」,卻無「客家」說明)。

(十三)p.12音A-Ⅳ-1從臺灣傳統歌謠到世界音樂,似乎只寫到臺灣與世界,如耳熟能詳的大阪城姑娘歌曲歸類,建議整體考量並加廣涵蓋層面。

三、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三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案由三: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綜合活動領域(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請檢視領域內各階段的連貫統整,注意相關用語的定義一致,且用詞遣字應須易於理解。

二、同意綜合活動領綱草案,在參酌委員意見研修後,於104年8月上網公告,並於9月舉行公聽會。

三、有關綜合活動領域課程綱要,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與不同類型高中在重疊內容的規劃,該如何取得平衡點,請建立機制,後續請邀請技高、綜高團隊參與討論。

(二)建議完整審視領域內的統整,以及縱向的銜接,目前內容太多,無法區辨階段間的差別,過度重疊處之內容是否合宜,請縱向銜接統一處理並適度減量。

(三)綜合活動領域有很多創意,但綜合活動不是拼盤,在國小、國中,即使是高中的學科導向,建議也要保有「綜合」和「活動」的精神,委員提出相關意見如下:

(四)有關待討論議題一,技高七科選兩科的開課彈性,學校如何選擇,若以師資決定,變成學生無法配合志趣及生涯發展選課,但課程全部開設又涉及教育主管機關有無足夠的經費支援。

(五)教育行政機關預算的編列,有沒有提供學校開選修課的經費,建議在配套措施要敘明,並納入協作中心議題持續追蹤。

四、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三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案由四: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社會領域(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之進度案,提請討論。

一、有關社會領域課程綱要,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同意社會領綱所提延長研修時程之原因,建議持續草案研修工作,待草案完成後依循研修機制,由課發會擇期研議後再上網公告,舉行公聽會。

(二)整個時程問題,以品質最優先考量,但後續研修進度仍要注意時間的底線。

二、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三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

案由五: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健康與體育領域(含國民中小學、普通型及技術型高中)課程綱要(草案),提請討論。

一、請各領域仔細審閱領綱,進行校正工作,請各研修小組整體檢視領域裡的用詞是否重複或不當,並請國教院協助排版、覆校。

二、同意健康與體育領綱草案,在參酌委員意見研修後,於104年8月上網公告,並於9月舉行公聽會。

三、有關健康與體育領域課程綱要,請領綱研修小組參酌以下幾點意見:

(一)請注意與技術型高中領綱之間的橫向整合(例如:職業傷害在普高和技高都有),參酌其他領域的研修方式,建議可以在開會時邀請技高團隊與會,加強學制間的連貫。

(二)與其他領域重疊的內容,請做好跨領域之間的溝通與協調(例如:食安問題是台灣目前很重要的議題,牽涉複雜,和自然、社會都有關係,但應避免花費相同時數教學重複之相同內容)。

(三)請以領域整體規劃,健康和體育共有十六個類別,但如果只是將學習內容拼合起來,將失去統整的作用,另委員提出相關意見如下:

四、彙整委員所提對於第三群組內領綱草案之意見,供相關領綱研修小組參酌,詳列如附件「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第二屆)對各領域課程綱要草案(104年7月第2版)意見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