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家一直從業界反應一個問題,而且我覺得最大的問題是大家對於之前的個案會被接下來的公務同仁覺得是通案,然後就會一直適用,所以當時做了一個擴大解釋,法令其實沒有禁止,但是透過個案函釋的方式,可能說這個不太好之類的,但突然之間就會變成接下來別的個案都不用做、都禁止,我覺得這個是臺灣文化裡面比較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