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同樣的,在之前的成案中,這一件事是期望勞動部每兩年選拔出的技職國手來參加國際青年競賽,不只是我們每一年的國內賽事舉辦,或者是每兩年派一批選手就好了,而是透過國際組織的參與去厚實國內的技優人才,讓社會的青年願意投入技能學習,甚至像「技術型職業教育法」裡面的國中小職業試探,也期望是可以透過這樣的國際非營利組織,像技職教育產業的輸出,或是辦理國際技能比賽;就像青年奧運的比賽國際技能組織,會員國已經近八十個了,在國際組織轄下又有區域性組織,像歐洲、美洲,而亞洲現在還沒有成立,所以當初這一個案子又有提到一個部分,也就是亞洲區域組織,或許現在要推新南向政策,而且希望技職教育或職業訓練在當中扮演一個角色,所以透過這個組織或許可以扮演一個戰略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