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第21頁報告的部分,第一個部分有提到大學對於各個行政事務所辦的自我評鑑及其他相關評鑑的事項,其實這個部分主要是因為大學法之規定作為相關研究、服務、輔導、校務等等多方面的輔導工作,這部分是相關在訪視或者是辦理輔導,但是我們現在都是簡化,儘量不做訪視去打擾學校,但是會有其他評核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