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們還有一個案子,也就是有關於保護汽車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制定,要求車商對車輛的缺陷負責,那時在協作會議時有提到希望有一個第三方公正建議的機關,我們部裡面帶回去研究之後,其實第三方建立機關的部分,因為車輛個案瑕疵鑑定工作主要是透過相關事證的釐清,還有確定車廠的整車跟瑕疵情形如何產生的,因為這個是屬於高度技術與專業性的工作,必須要有豐富的知識、經驗,並具備相關的鑑定能量,但因為車廠、廠牌不同等的多元化,跨了許多不同的領域,所以使得車輛瑕疵鑑定的工作,比較難以單一機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