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從民國90年代,臺灣的NPO就開始發展一些商業的模式,他們不希望一直依賴政府的資源,他們也希望能夠自給自足,所以在這樣民間力量的環境之下,勞動力發展署也跟各地民間非營利組織來作合作,希望他們能夠創造一些在地的就業機會,讓我們一些比較弱勢、在一般職場找不到工作的失業者,像身心障礙者、中高齡或更生人等等,可以透過跟政府合作的民間計畫,能夠有一些就業的機會,所以我們就是有透過補助的方式,來補助用人費用的方式,來推動就業方案及這一些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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