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就是說其實我覺得沒有耐心,裡面有一個重點就是說,大家其實現在懂的並不一定比政府少,也不一定比所謂的城市設計者少,現在不是在開「第三屆聯合國住房和城市可持續發展大會(HABITAT III)」嗎?在那個會議裡面,我有寫一篇論文,但我沒有辦法去,所以請我的共同作者去講。我們在講的那一件事就是說,因為現在在HABITAT III都是在講「城市權(The right to the city)」,因為大家都越來越住在城市,超過一半人口住在城市裡,所以去取用城市這一件事,不管你住的是違建、不管你住的不是你登記擁有的地方,即使是難民、遊民,還是應該要有存取這些東西的基本人權,就是我們現在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