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在1997年的時候有提到「是否可以使用資訊通訊機器之醫療」,厚生省認為可以直接用來面對醫療不足,他認為這是補充性的醫療方式,這可以得到與面對面醫療一樣患者身心資訊的話,不牴觸第20條的親自診察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