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提點子」是民眾想的;法規預告本來就是得預告、討論,這一些都是行政程序的一部分;但哪一些要提到「眾開講」的這一件事,目前以我的瞭解,在大部分的部會都還不是行政程序的一部分,就是並沒有內部的要點或規則來進行處理,所以這從首長的角度來看,這是增加額外的風險,確實是這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