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9月份PO的月會討論之後,我們逐步建立當有多個主責機關時的處理原則,在國發會參與的要點裡面,目前是在協調之後,如果雙方都覺得對方要當主責,雙方都會變成主責,三方或四方都是一樣的,在彼此確立主責範圍之間,要如何感覺上讓提案人覺得政府還是一體的,我們就建立一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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