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關汽車買賣的法律架構,民法有一般性的規範,依照民法第354條以下規定,商品如果有瑕疵,主要有四種法律效果,依情況適用第359條、第360條及第364條規定,效果是減少價金,也就是車價減少,如果當瑕疵很重大的時候,就可以主張解除契約,或者是更換一部新車。第360條規定,如果業者有保證的情況,消費者也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法律效果。我們觀察法院的判決,有些消費者援引民法的規定,最後也獲得解約的法律效果,提供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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