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規劃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交車之後120天或者是行駛12000公里以內,經過四次以上的維修還是沒有辦法修復,這樣的情況才可以換車或解約。第二種情況是交車之後日回廠維修的日數累積無法使用達三十天以上的情況,但有提供代步車的天數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