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經費不應由承辦人員代支,我們可以請第一線協助的行政人員把計畫做好,基本上這個是他負責任的地方;但是,若協辦人員已經把計畫做好,協處人力到位,經費卻沒有按時撥給;此時,學校願意協辦的人員,就是決定放棄辦理該事項,也決不可課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