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進入行政院之前,最後一個教學的活動是在高雄市政府,帶領陳菊市長的市政府團隊討論公民參與如何做,我舉台北市社會局的例子,我請他們在地的朋友建議有沒有什麼東西可以拿來演練,他們建議大林蒲遷村案,那個案子是之前林全院長也非常關心的案子,關係到2萬人左右的身體健康,以及他們的文化、記憶如何保存。但是我們回去看這樣的案子,在實際開發及建設之前,決定這一個東西本身要怎麼做,我們有沒有行政程序來做這一件事?這個是比較缺乏的,也就是通常是公部門訂下來,你的計畫已經開了、錢已經撥下來了,我們再按照行政程序去走,在這個之前問當地的人,我們行政程序怎麼走會比較好,這個東西是目前需要地方首長的意志力才可以貫徹,因為我們並沒有一個規則說這個事情要如何討論,這確實完全是case by case,像飛雁新村是一個程序,南鐵東移是另外一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