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況,環保的東西有這麼多,像空、廢水與毒物,我不相信一個人可以兼這麼多,甚至是其他的東西,我覺得既然你們身為主管機關,你們應該要再好好思考一下,不是直接大開方便之門,謝謝。
今天政府已經很努力在設立這些法規或者是制度,今天真的是走回頭路,我不相信開放之後,後續沒有更多的問題延伸,現在已經這麼多問題了,開了這個方便之門之後,我不相信有更多的環保或者是職安罰則,因為環保一定不懂職安的東西,就算他懂,職安要執行的計畫有 16 項,一個企業 300 人以上才有職安人員,對應 300 個工廠要做 16 項的計畫,請問環保署你們知道計畫有哪一些嗎?要做多少的東西嗎?
不是不聽老百姓或者是一般的員工(意見),然後你們就修法,配合中小企業,大開方便之門,然後剩下的就丟給一般的員工或者是老闆自己去協調,政府應該要站在什麼樣的角色去輔導或者是管制,因為我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臺灣的中小企業老闆,沒有這些專業訓練,他也不懂,所以他認為你不做就找別人,又或者是大學這麼多新鮮人,所以就壓低薪資,要就來、不要就找別人,你們不管是在環保稽查,或者是職安稽查,我相信都會遇到一些問題,這些中小企業老闆要怎麼樣去鑽漏洞或者如何找理由?
主席、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想跟主席提醒一件事,今天不是政府為了環保跟職業安全修訂了一個完整的法令之後,要求這些人員要有專責,今天又為了一些中小企業的反應,大開方便之門,然後主席說由這些老闆自己評估人員是否符合資格或者是怎麼樣,今天人員如果願意用假日去進修,那是 ok 的,但是在工作上,我不相信環保署可以兼任消防或者是資安,如果可以的話,應該由主管機關先行、以身作則,由環保署來兼任消防與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