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
好,我今天的問題是這樣子。
這後面還有平台競爭的問題。
對,很像商品買賣一樣,這個商品可以在A平台、B平台。
因為現在就褓姆這一邊來講多平台很常見…
政府不能要求三個平台都來跟我匯報?
有關剛剛停車位的問題,停車位只能在一個平台上刊登的原因可不可以再說一下?
真實性自然就提高了。
所以卡片也會有一個加密…
就是所有的……
瞭解。
所以到時的對口……
是算行政命令嗎?
知道那一邊,但是是有褓姆推薦我們說可以跟您這邊先反映看看。
其實跟 Airbnb 是類似的狀況。
今天的目的是希望能夠修改這一條法令。
環境審核的部分,也包含從門口的門牌一鏡到底,拍攝到室內的環境,這樣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等等。
我只是想說能不能建議政府以後也許可以這樣子做,如果政府願意授權給業者的話,這樣政府也許減少行政負擔。
如果有問題就直接下架。
對。
對,然後必須是一鏡到底。
現在在 PawsVilla,要求他們做身分或者是環境審核的方式是由褓姆提供影片,提供影片的同時,我們也會要求他們提供身分證跟最近的帳單。
OK。
最後一個提議是,如果未來有機會使執照申請難度降低的話,褓姆的數量會上來,但是現在動保處的人力非常不足,各縣市都是一樣,即使在台北市也是十來位人手而已,現在的環境審核都是動保處派員到業者家裡或者是業者的場地去實地勘查,如果以後可以用影片上傳方式來審核環境的話,應該會是比較有效率。
如果未來臺灣要區分專職或者是兼職的寵物褓姆,偶一為之的話,也許可以參考歐盟對於短租的門檻設定,像營業額或者是出租時數或者是接待的地點來作為區分。
在寵物這一塊,他們有做過對美國 DogVacay 跟 Rover 這兩家公司的研究,所以大方向我們非常地認同,可以往這個方向走。
國發會在兩年前也是對共享經濟做很深入的探討,對於平台的服務提供者跟消費者都有。
我之後要再提供資料也是ok的。
還有薛兆豐的課程。
這邊有一些資料,也就是平台的精進模式,相信你……
這兩種思維與監管的方式,其實目標是一致的。
現在的網路科技這麼發達,可以去掉資格的門檻,讓資訊透明、市場機制起作用的話,我想整體的接待能量或者是素質上可以再提升,政府也可以少做一些事來減輕一些責任。
我們認為臺灣的法規對於寵物褓姆或者是寵物接待這一塊設立很高的進入門檻,反而是造成多輸的局面,政府是好意想要保障民眾安全沒有錯,但是實際上合法旅館的容量不足,寵物褓姆也有網路上的聯絡管道,實際上消費者也不太在意褓姆是不是有執照,因為褓姆每天都會傳照片給他們,很開心,這樣就好。
美國、英國也注意到大量與少量的接待差異,像寵物事業要商業登記非常合理。
對,並沒有對過去的資格做任何的准入門檻。
我之前有做一點功課,看看各國的寵物褓姆是不是需要執照的,這邊的字比較多,可以歸納成這幾點,某些地區的寵物褓姆是需要執照沒有錯,但是大部分都是規範他們的硬體環境跟當下的行為準則。
再來談到媒合平台,國外有許多類似的寵物媒合平台,像美國、英國、韓國、日本、新加坡、香港通通都有,在這一些平台上,他們都會有像我們這樣的褓姆檔案,上面都非常地清楚列出,像家裡的環境怎麼樣、提供什麼樣的服務、願意接待的體型、年紀,最重要的是飼主用過之後的評價、資訊相對透明。
有使用過寵物褓姆的飼主們也都給很好的評價,相信這個是非常好的。
對,沒錯。這一些會再把 slide 再寄給你們。
是。
但是通常褓姆也不太願意接太多。
這邊有褓姆實際的反映,有些旅館不願意接年長的毛孩或者是需要特殊照顧的毛孩,像腎衰或者是糖尿病等等的特殊照顧,我想這個也是褓姆可以發揮差異化的地方。
接下來講一下褓姆的優點,褓姆因為每一次只要接待少量的毛孩,所以可以幫你客製化服務,花更多的時間在毛孩身上,因為他們也沒有額外的租金等等硬體成本,所以費用相對低廉,相反的能夠提供品質又更好。這一些都是褓姆實際提供的照片。
新聞上如果是請朋友照顧貓狗,然後再補貼伙食費的話,動保處說這個也是違法的。
不認識的人?
北市的動保處去年底透過媒體有發布一個警告要對寵物褓姆開罰,最低 10 萬起跳。反過來想,如果褓姆需要特定的資格才可以接待毛孩,不使毛孩受到傷害的話,是不是所有的飼主都應該有相同的資格,才能夠照顧毛孩,這個是我們認為非常奇怪的地方。
就是有這樣奇怪的狀況發生。
寵物美容與寵物訓練師需要更高的知識跟技巧,也不需要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