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因為大陸的數據銀行本身是宣稱以這個為原則來開發。
我的筆記是歐洲主要先開始,我覺得比這個法規更先進,現在對科學是更重要,不只是可以重複使用,而且還可以操作。
老實說我覺得那個很沒有必要。
我自己也知道,我現在還是每年還要寫科技部的計畫,現在還要說這個計畫有什麼幫助。
這個是去年以來有的,我還在研究中,我是拿至少介面,希望臺灣的研究能源也可以有這樣的去共享,還有讓政委也可以運用的實際研究結論。
是不是看臺灣怎麼組織,因為絕對不會是只有學術界的人會需要或者是關心的事情。
其實都算是臺灣的高等教育跟學術界的一份子,其實前陣子我們在偶然的情況之下,我們有討論到臺灣現在科學研究資料,也是很混亂的,我們這邊有接到中國大陸科學院經營的平台,在此之前想要跟您商量,是不是有任何的機會或者是方式在臺灣也可以做?看到網頁,我想您會挑到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