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要先討論這三個,恐怕並不是一個部會可以處理的,我先講酒駕好了,酒駕牽涉到刑法的法制面,這個是部裡面的責任。酒駕是不是除了刑法以外而沒有其他的方式?例如是不是要推代駕?經濟部是不是要在相關營業場域來作吹氣?駕駛人車輛是不是要設置一定的設備?這並不是單一部會可以處理的議題。因此每一個議題,其實都相當龐大,光酒駕的議題也可以寫一個論文,性侵也可以寫論文。
我接收到的訊息是鞭刑的採納與否,倘若這樣的話,法務部的立場其實很清楚。
其實剛剛聽下來跟衛福部的先進提到的部分,我現在不清楚的是,我們是要先討論是不是要鞭刑,要的話,我們再討論哪一種鞭刑的犯罪,又或者是討論這三種犯罪該如何處理,沒有辦法了,我們再討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