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道路速限的問題,我跟附議人很希望提高越來越好,但是不一定提高有相對的嚴重事故,這並不是絕對值,速限10公里、20公里也會造成A1事故,你是100或者是200也不一定會傷亡,其實區間測速只是把你限制在危險路段當中,請你好好遵守我們的道路速限而已,謝謝。
這個道路也曾經坦白來講,在還沒有設置區間測速的時候,我們有在中間設置一個所謂的定點式的測速照相,其實我滿反對的,我本身是承辦人員,反對當時的測速地點,突然多了一個測速照相,以我們用路人的心態來講,開到這裡就緊急剎車,為什麼?不要被拍、不要被罰錢,緊急剎車,後面的人知道嗎?他不知道你突然緊急剎車就追撞上去,那一支還沒有啟用就是這樣的原因,撞人的筆錄是「他突然緊急剎車」,所以這個陰影就留了很大,我再也不裝固定式的測速照相。
為何會設計區間測速?以高雄市來講,我們都是選擇半封閉式的道路,像鳥松路是沒有任何的節點可以出去,也沒有路邊停車的地方,都沒有,就是所謂市區的山路,就是高雄市比較特殊,因為是在澄清湖旁邊。
像一個重機的愛好者,也就是像德國一樣,都不要有速限,速度快、我改時間很快,但是相對在道路安全系數上,跟相關的車輛安全系數,是不是可以符合你所謂的人身自由安全?這個要考慮到一點。
剛剛有提到速限的問題,像在還沒有開發之前速度是40,開罰之後速度變成50,這個部分我也是跟剛剛附議人說一下安全工程學,我不知道,在相關公路局跟相關的工安會勘的時候,就提出一個要求,說跟這個道路的原設計者,要求拿出道路安全數據系統規劃,因為在設計這一條道路的,已經把這一條道路的安全系數,等於最高可以開到多少,規劃在這一條道路上,你如果安全系數只規劃到50而已,絕對可以開放到60,已經超出道路安全系數了,這並不是願意開多少就開多少。
大型重機在速限上沒有做好,而跨越到對向的車道,這邊沙石車非常多,所以就直接跟沙石車直接撞上去了。一年的交通事故,大概平均是20至30件,但是因為他的車流不多,而發生的件數,如果再來細想一下,發生的件數又在2、30件,但是死亡的車禍卻有增加的趨勢,是每一年在增加,並不是每一年減少,你想想看這樣的道路是安全或者是不安全?
這部分你看像有一台警車在攔截所謂的沙石車,這個路段,像台南龍崎、高雄內門山區,沙石車最頻繁的道路之一,所有發生A1事故的,只要有發生A1事故就一定跟沙石車有關係,因為這個是山區道路,這邊有所謂的追焦點(音譯),如果有在玩大型重機的會知道攝影愛好者會在一個彎道那邊去拍攝大型重機彎道的每一支,這邊總共有兩支。
這個是大家看到28.9k的影片,現在重機比較多,我本身也是重機愛好者,我本身也有重機,為何會設計區間測速?其實車流量非常少,並不是我們說流量會造成擁塞,你現在看到的流量就是這樣而已,不管是上、下班時段,這個是多一點,也就是現場即時,這個是從科技執法中心拉出來,我們現在還有所謂的A、B點、終端的攔截點,都有。
各位夥伴大家好,我是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我是內門區182市道的承辦人員陳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