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已經處理完了。
整個資料量如果一次太多,也就是開檔會很久,會影響整個效能,因此我們之前有針對這個達成共識。
最主要是檔案大小的問題,其實我們在上次討論的時候,其實是以每宗不超過五百頁為原則。
是。
因為OCR準確率是九成多,未來有錯誤還有一些考量,所以短期內我們比較不建議做整個OCR結果的交換,我們只交換PDF。
補充說明,目前整個掃描完以後,我們的主機會自動OCR。
我們有考量到PDF跟本文裡面是一致的,因此再以PDF交換,這個沒有問題。
如以檢方這邊來做的話,是整個掃描完以後,我們是用另外一個軟體做OCR,但是OCR出來的結果並不是百分之百,我們不知道錯誤在哪裡,如果針對有疑義的話,責任的歸屬為何?因為是以OCR去檢索,因此交換的是以PDF。
因為整個命名原則是依照地檢署依照卷宗去命名,我們已經跟院方約定在10月份作系統測試,我們的資料到時候會交換給院方,院方會再給試辦的地院去測試,到時針對這一個命名的規則,如果真的有不足的話,我們可以調整。
視院、檢間交換的作業,是隨著紙本整個電子卷移過去,由院、檢自行處理。
整個跟院方推動的困難是,部裡面的頻寬比較低,因為目前除了新北地檢的頻寬是10m,其他的地檢大部分都停留在4m,如果整個頻寬要升速的話,會涉及部裡及所屬機關的費用支出,因此短期是以隨身碟及隨身硬碟作為資料交換,目前的狀況是沒有辦法把所屬機關資料上傳到部裡面,然後統一由部跟院交換,以上說明。
整個地檢署會再推十個機關,因此再加上之前推動的台北、新北及高雄,我們會推十三個機關正式上線。整個作業完成的話,剩下的機關預計是明年、後年,因為部裡面的經費比較拮据,因此再作後續的推動。
目前推動的是推台北、新北及高雄地檢的資料,3月份在三個地檢署完成上線的作業。
主席,有關於相關的討論,4月19日我們已經有討論過,整個數位卷證交換時點、命名方式、保護措施等等,我們都有討論,並已有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