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對於今天居住正義相關遊行的部分,這個部分就我個人而言,居住正義的部分是我們政府機關目前在整個居住政策上的核心價值,對於目前居住政策裡面除了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或者是住宅補貼,又或者是耐震補強,或者是相關的部分,都是居住正義的一些重點,以上報告。
在各縣市間不同的制度有進行整合與資訊交流?其實第二階段的部分,也就是朝向各縣市的發展,有進行相關的土地盤點,還有在哪一些都市的發展上,或者是弱勢的一些集中區域,甚至於結合一些地方的產業狀況,這個是目前在進行整合跟資訊的盤點過程。
另外,第二個包租代管的部分,結合各地方的民間空屋的一些資源,再利用包租代管的媒合機制,引導進入租賃的市場,讓我們的弱勢能夠在政府興建跟民間資源的部分來做一些選擇。
有關於社會住宅發展的部分,其實是承蔡總統8年20萬戶的方向來發展,在這一個發展當中,我們目前的政策制定是在12萬戶的政府興建跟8萬戶的包租代管,12萬戶的興建是由政府直接興建,目前在第一階段跟第二階段對於整個社會住宅的一些公有土地盤點,甚至於到民間的一些資源盤點正在進行中,目前在第一階段的數量大概有4萬多戶,其餘的部分會在第二階段裡面去做努力。
主席、各位與會代表,有關於這個部分社宅的業務單位沒有來,我先就內容來初步回應。
大家好,我是內政部營建署土地組連偉耀科長,一部分的業務是負責住宅統計資訊的部分,這部分有低度使用住宅的研究,很高興大家來參加,請大家多多指教。
這個研究案已經十年多了,建議不要更動它,這樣數據才可以比較。
剛剛主席有提到北投區跟大安區,其實在比例上,大安區在概念上房價高,可是低度使用的比率是低的。北投區的話,以我們所知可能房價低,但是低度使用的頻率是高,所以看起來似乎是相反的。
第三個議題的部分,我們目前在政策上是這樣處理,但是對於提議人的部分,不瞭解是不是還是以購買方式的需求來討論這個議題。
沒錯。
以現在的住宅政策來講是可以。
所以後來在NGO的團體倡議了很多所謂的住宅政策的部分,其實有轉到社會住宅跟包租代管的部分,基本上透過低度使用或者是民眾持有的房子引導出來到市場上流通跟提供租賃,所以其實概念上讓更多人有房子住是有一個相輔相成的作用。
從原來內政部這幾年在做住宅政策來看的時候,其實早期的政策是讓民眾去買房,透過貸款利息的補助來做處理,主計總處對於我們住宅持有率的部分,大概是有8成多,也就是100個人裡面有80幾個人是自己有房子的,所以基本上我們現階段住宅政策是要去處理協助大概1成多的弱勢戶。
對。
研究十年了,定義的部分,我們認為與其討論下去,目前的情形是沒有實質的意義。
行政成本。
應該是說我們目前只能從數據上的統計來做資料上的拼湊,這個牽涉到的層面滿廣泛,定義的層面滿複雜的,包含我們在對於資料調查的部分,以最近所做的研究案來看,每一戶的成本大約是700元,以目前86萬來看的話,總共的調查費用是必須要6億多元。
這邊補充一下,兩邊的調查方法不一樣,主計總處的部分是採抽樣調查去做推估,我們這邊的方式是以財政部的稅籍母體來做資料的交岔比對,所以兩邊是不一樣的,要讓民眾知道在這個市場上流動的數量大概是多少,這個是原來住宅法最主要的主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