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委員。
也許我們可以把這個訊息的連結,用資訊的方式彙整成同一份資料再以連結的方式呈現,將更便於民眾,使民眾點選連結便可檢索得到,如果是藝文人士有需要的話。
之後如果第二個協辦單位要填的話,可以填的內容有很多,今天配合這個表格跟格式,我們的回應也很長,若是將所列項目上網做點選的話,一定能看到有很多表格提供下載,另也有更詳細的補助要點相關說明,只要跟臺灣夥伴有連結的,都可以透過這個要點來處理,以上補充說明,謝謝。
今天特別列出來的這幾個項目,如依據「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邀請東南亞、亞西、南亞、及拉丁美洲地區的合作夥伴,另外也推動臺灣青年到東南亞紐澳交流合作,也就是臺灣與國際團隊共同合創之後,再把計畫帶到國外執行,所以其實文化部的相關補助要點,已儘量做到雙向交流,以上補充說明。
因為文化部的補助要點非常多元,就今天這個提案的主題,文化部的補助要點並不是只有單向補助團隊出國,補助項目幾乎都屬於合創性質,尤其是針對東南亞、亞西及南亞地區,文化部都是透過臺灣的團隊、個人夥伴、新移民、新住民協助促成合作。例如:本部附屬機關國立臺灣博物館有推動許多相關合作案例,另外還有地方共創的文化資源,這部分是社區總體營造做最多的,只要在臺灣生活、跟資源有連結的,幾乎都包含在這些補助作業要點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