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金融機構代表嗎?
簡單說明,這是三擇一。但是因為有的企業資產必須以占有為公示方法,必須以占有為公示,例如票據。票據以占有公示方法時,會優先於登錄的擔保權;又如銀行存款,以控制為公示方法時,也優先於登錄的擔保權。故是三擇一,但優先順序原則上不會受到影響。
議題二是關於本草案「設定」的問題,請各位發表高見。
如果第一大議題討論完畢,現在討論議題二。對第一議題如還有意見的話,可以回過頭來,繼續發表。
好,不多做說明,請各位繼續發表高見,拜聽各位意見最重要!
原來認為企業想要做特定資產的融資擔保,《動產擔保交易法》就夠用了,但在討論過程中,企業界反應,認為為企業方便,利用企業資產擔保法來設定企業固定資產擔保權,為何不行呢?所以才把企業固定資產擔保權放進來。
剛剛各位提的建議,非常有建設性,非常有意義,個人收穫良多。蔡政委員提到的營業秘密,各位請看草案54頁特別講到營業秘密的實行方法,可見若干問題我們都已經有先注意到。其次,《企業資產擔保法》與《動產擔保交易法》,在適用上應該是平行的。企業既可以選擇《動產擔保交易法》,也可以選擇《企業資產擔保法》去設定擔保權。
剛才我漏講一句話,蔡政務委員,她明明知道馬上要卸職,但還是掛心著社會進步、企業經營遭遇的問題,利用下班後的六點,開會開到十點鐘,拼命趕出這個法案,令人非常感動和欽佩。我想政府機關裡,一定不少像蔡政委員這樣負責、盡職的政務官。所以個人對台灣還是蠻有信心的,看來台灣還是有希望。
請各位繼續發表。
謝謝,請各位繼續發表高見。
陳教授,請。
請繼續發表高見。
接下來開始今天的議程。我們有個簡單的程序,為了聚焦,希望照著議題來討論。發言的人一定很多,原則上發言一次以五分鐘為限,有時間的話,歡迎各位做第二次發言。請各位提供寶貴的意見,謝謝!關於本草案之「一、總則」請各位給予指教!
接著就請陳教授做個簡單的報告!
由於這個草案可能會上vTaiwan,想把各位的意見一併呈現,故在程序上多了填載同意的手續。吳教授有沒有什麼補充?
在各位發言之前,容我先介紹我們的研究團隊:陳重見教授,張懿云院長、邱玟惠教授,可見除了我較年長外,他們都是青壯、實力派的研究學者!因為他們的加入,使這個草案有一定程度的成果。但由於這草案研究時間非常短暫,所以問題一定很多,請大家多多提供寶貴的意見。
對於本草案引進的浮動擔保制度,業界及金融機關等必然有很多的爭議,不過請各位試著站在政府的立場,認為政府已經具有要推行浮動擔保法的政策來看這個問題。換句話說,對於要不要引進浮動擔保制度方面,希望大家能少說點,也就是說也可以反對,但請少說一點!主要是想請各位對本草案不完足的地方多提供點具體的建議,相信各位的寶貴建議,一定會讓《企業資產擔保法》更完備,這是我們最期待的。竭誠期盼,各位除了指出本草案的缺點以外,更希望各位提出具體的建議!這是今天開會最重要的目的。
蔡前政務委員、各位學者、各位機關代表,大家好。今天大家百忙之中抽空來參加會議,在此致至上百分之百的謝意。首先,非常感謝蔡大律師,因為是她明知閣員卸任在即,卻在卸任之前,仍然利用兩三個月的時間不斷加班,擬定了《企業資產擔保法草案》。本研究團隊能在很短的時間內,得以提出這個草案,完全是因蔡政委員把《企業資產擔保法草案》打好了非常健全的架構,我們只是在這個架構上予以增刪,細緻化。這個增刪後的草案當然仍非完足,期待藉由各位的高見而更為妥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