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是「流刺網不能禁捕」,因為流刺網抓的魚是土魠魚跟紅魽,所抓的都是浮在水面上的是游水魚,也就是洄游魚,希望不要禁止。
第一個是「洄游魚類絕對不能禁止捕撈」,包括回流魚、小管,這全部的魚種都有。
有海管處在那邊,也是對漁民的一點好處,但也要體諒漁民的生計,相當的配套做好之後,再提出禁漁區。
但是我也很感謝海管處這一段時間禁止電、毒、炸魚。剛剛東吉的理事長也有說,魚年年增加,如果沒有保育的話,就無法增加了。
因為整年70幾億都沒有在望安那邊,你要實際瞭解這一個魚是否可以抓,並研究很多的配套,因此希望請有關單位,也就是配套先拿出來之後再來達成漁民的共識,然後再用禁漁區。
像剛剛理事長也有提到洄游魚,像石斑等等,像紅魽在水底游來游去的,是要相當考慮,禁漁區都不能活,而這一些東西都不能用,一年算一算東吉嶼跟禁漁區如果禁止的話,一年最少要損失10億,那些並不是望安鄉抓的,你可以問那一些漁船跟風櫃漁船。
大家很生氣,也都不開心,這個是飯碗,東吉嶼附近的漁類是好幾億的收入。
國家公園依法都不能抓魚,但是我開船,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就不抓魚,大家知道這一件事之後都很生氣,大家都為了完全禁漁區,沒有人達成共識,也就是提出這一個案出來。
因此我簡單來說,政府還沒有提出配套之前,你們要宣導我還要來作禁漁區,看是不是要提出優惠,與漁民達成共識之後再來執行。
再來小卷都在那邊,夏天像草目(音譯)也是在東、西吉廊道那邊抓,如果今天禁了這些所有的東西,將來這些漁民如何轉型?
第二,一年幾百隻在那邊,那邊的大魚算成收入,共有幾億?流刺網一年在那邊流過,流刺網是沒有錯,但我們這裡什麼網都沒有,就只有一種,不用考慮,就是流刺網,如果流刺網禁了,每年的生計也要幾億的收入。
我從事漁業已經60幾年,都是打魚,東吉嶼有什麼漁種我都可以講,現在海菜都要禁了,女人採一些海菜來作一些補貼,一年有幾十萬補貼,因此這個是不是要合法?
行政院院長當時跟賴委員講過,他也說要劃設禁漁區,政府一定要提出配套,也就是到底要補助漁民,讓他們專業跟轉型的重要問題,這個是最重要的。
但是法執行過當,有時官逼民反,人家說為了蒐救保育,有人說同歸於盡,我已經把好幾百萬的漁網撒下去,他都說不要,不要把法綁得那麼死,官逼民反,我希望大家合情合理。
對於保育區的問題,有關於法律的問題,我也感到中國人並不是法、理、情,而是情、理、法,大家都說法是無感情的法令,我看到「法」,我就怕。